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良好信誉岂容“忽悠”
晏国政

  山西绛县一名副县长为劝回在市里上访的近百名讨薪农民工,给农民工代表写下书面保证:3天之内解决帮助讨回欠薪,否则这笔钱从县财政支出。可是,一年过去了,这些农民工的讨薪问题仍未解决。面对媒体的询问,这位副县长说,他当时是去做劝解工作的,本来是想让农民工回县里就算了,写承诺的事怎能当真?
  这位副县长的一句反问让农民工们明白,他们被“忽悠”了。然而,这样的事情,被“忽悠”的岂止是农民工?更是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信誉和公信力!
  政府被视为老百姓的靠山。在老百姓眼里,政府应有很高的信誉。正因为此,不管这位副县长承诺的初衷如何,在农民工们看来,他的承诺就代表着政府的意见及解决问题的希望,应当是言出必行的。如果代表政府说话的官员不兑现承诺,人们就会对政府感到失望。如果代表政府的官员翻脸不认账,老百姓还能相信谁?指望谁?
  政府官员“忽悠”农民工事件表面上看是因为工作方式简单所致,实际上反映出一些政府官员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漠视。面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一些政府官员不是积极地去疏导、调解和采取实事求是的办法实实在在地解决,常常是简单粗暴地封堵、甚至欺骗打压。实践证明,这些简单粗暴的方法也许能解一时之忧,但绝不是长久之计,更非办事良策,而且终究会在无形之中销蚀掉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可信度。农民工经不起“忽悠”,老百姓不容“忽悠”,我们各级政府长期为人民服务在老百姓心中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更不容“忽悠”。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人与人、百姓与政府之间交往互动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切实担负起带头作用,做诚信官员、建诚信政府。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得到百姓支持。
  (据新华社)